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2021年度国家级草品种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初审通过的14个草品种(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草品种有异议,可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10-84238710 010-84238711

  邮箱:shchfwc@163.com


  附件:2021年度拟通过审定草品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场种苗司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