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推进农民田间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农播〔202210),规范我省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农民培育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快我省热带特色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遴选一批具有良好产业基础的经营主体,支持建设成为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各市县产业基础较好、特色优势明显、示范引领作用较强的农业产业园、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共享农庄、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会计核算

2.申报单位自愿接受指导管理,且不因单位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农民田间学校工作开展;

3.有一个可供50名以上学员学习的培训教室

4.具有较强示范效果的教学实训场所

5.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6.实训基地明确1以上辅导员,组建日常管理团队,组织开展学员的培训、咨询和服务等

7.本项目具有延续性,本年度培训任务完成后,相关设施等要妥善保管;

8.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检查、审核和监督。

三、申报程序

1.发布指南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2022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指南。

2.提交材料。申材料要体现出机构优势、组织能力(经验、成绩)、培育规划、保障措施、预期成效等

3.资格审查。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查

4.现场评审。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5.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2022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

四、申报材料

1.2022海南省农民田间学校申报表

2.提供开展农民田间学校教学固定场所等设施条件证明3.提供农民农民田间学校教学示范基地条件证明

4.提供确定的辅导员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件须同时报送。

五、资金使用

农民田间学校建设资金列入省财政年度预算,主要用于完善教学设备购置、宣传栏及制度牌制作、辅导员及专家劳务费、差旅费以及开展培训相关费用。资金由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统筹支出。

六、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项目申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2.申报电子版材料于2022430日前报送至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教务科纸质版材料待认定成功后报送;

3.申报成功单位需在20221030日前完成本年度项目建设和绩效目标任务。

七、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1.申报地点:海口市流芳路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1号楼410

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684821@qq.com

3.联系人:王超65853557,13648646554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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